周六周末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資應當不低于員工工資的200%。周六周日屬于雙休日,雖然允許用人單位在一定情況下,安排員工加班工作,但與此同時也要保障員工的權利。比如,日后需要進行補休,不然就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但是通常二者都是擇一而行,要是用人單位一方面進行了補休,另一方面也支付了加班工資的話,則也是沒有什么問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