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人應當采取以下緊急處置措施:一是,立即停車。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首先采取制動措施停車,以避免交通事故損害的進一步擴大。這也有利于現場證據的固定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二是,保護現場。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保護好現場,以便查明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分清雙方的責任?,F場的范圍通常是指機動車采取制動措施時的地域至停車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行進、終止的位置。保護現場最重要的方式就是不移動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以及相關物品。除了搶救傷員不得已移動肇事車輛外,應盡量保持交通事故現場與交通事故有關物品的原貌。對于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或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即行撤離現場。三是,立即搶救傷員。機動車駕駛人如果發現受害人受傷,應當采取應急措施,如立即止血,防止流血過多。同時,要及時攔截過往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在緊急情況下,交通事故車輛也可以直接將傷員送往醫院,但注意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四是,及時報案。交通事故發生后,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及時報案,如自己通過電話報案或者親自前往有關部門報案,或者請其他人報案。報案時要注意講清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型號、號牌、傷亡程度和損失情況等,以便于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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