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一年試用期最多二個月?,F實中,試用期的期限一般在1-3個月之間,勞動者有突出表現的可以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限超過法定長度可以主張按照正式工的工資發放薪酬。
合同簽一年試用期最多幾個月
合同簽一年試用期最多二個月?,F實中,試用期的期限一般在1-3個月之間,勞動者有突出表現的可以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限超過法定長度可以主張按照正式工的工資發放薪酬。
合同簽一年試用期最長幾個月
合同簽一年試用期最長二個月。試用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訂立試用期的期限。試用期間勞動者有突出表現的可以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限超過法定長度可以主張按照正式工的工資發放薪酬的權利。
3年合同試用期最長幾個月
3年合同試用期最長是六個月。法律關于試用期的規定是,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解除勞動合同后經濟補償金最多幾個月
解除勞動合同后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依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多為12個月。
無固定期限合同辭退最多賠幾個月
按在該用人單位實際工作年數計算賠償月數。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該內容由 劉傳賓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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