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積金轉出需要什么
(一)申請辦理轉移時應提供的證明、資料
1、內部轉移: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發生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的單位之間的轉移。應提供:新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證明(內容包括職工姓名、身份證號、職工個人賬號及單位賬號和繳存銀行)、原單位填制蓋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
2、外部轉移:指職工調入的新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轉移。到中心審核應提供資料:新單位出具的經其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蓋章確認的證明(內容包括職工姓名、身份證號、職工個人帳號及單位帳號和繳存銀行)、原單位出具的“關于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異地)”申請;到原繳存銀行辦理應提供證明、資料:經中心審核的異地轉移申請、原單位填制蓋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
(二)公積金轉出辦理流程
1、內部轉移:轉出職工向原單位提供新單位住房公積金證明→原單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和轉賬支票直接到繳存銀行辦理→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出。
2、外部轉移:轉出職工向原單位提供住房公積金證明→原單位持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并附異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證明到中心進行審核→中心審核通過,出具審核意見→原單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中心審核意見書、銀行電匯單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為職工辦理轉移手續→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辦理職工賬戶轉出。
三、辭職后公積金怎么辦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并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余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辦理封存,待到新的單位工作以后,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可銷戶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才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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