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單方違約的,違約方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責任。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一百零八條【拒絕履行】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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