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懷孕期間,女方可以起訴離婚,但一般男方不能起訴離婚。根據202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男方不得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提出離婚;但是,除非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接受男方的離婚請求。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將受理該男子的訴訟請求:雙方確實存在共同、重大、緊迫的不能繼續生活的原因,如一方可能危及另一方的人身安全,應根據其緊迫性及時接受男方的要求;女方婚后與人通奸導致懷孕,男方提出離婚后,如果婚后通奸受孕屬實,應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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