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同詐騙應保留證據并報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報案或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權利的犯罪事實或嫌疑人,有權向相關部門報案或控告。報案、控告、舉報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工作人員應記錄并經報案人簽名或蓋章。
法律分析
被合同詐騙了應當保留相關證據并立即報警。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二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拓展延伸
合同詐騙糾紛的解決途徑
合同詐騙糾紛的解決途徑主要包括法律訴訟和非訴訟解決方式。在法律訴訟方面,當事人可以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爭議。法院將根據證據和法律規定作出裁決,以維護受害方的權益。而非訴訟解決方式則包括調解、仲裁和協商等途徑。調解是指通過第三方調解員的協助,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仲裁則是由獨立的仲裁機構根據雙方協議或法律規定進行裁決;協商則是雙方自愿協商解決爭議,通過談判達成一致意見。選擇合適的解決途徑需要綜合考慮案件的性質、爭議金額、當事人意愿等因素。最終目的是通過解決糾紛,恢復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結語
被合同詐騙后,應及時保留相關證據并立即報警。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權益的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有權向相關機關報案或控告。報案、控告、舉報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工作人員應記錄并核實后由相關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合同詐騙糾紛的解決途徑包括法律訴訟和非訴訟方式,需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解決方式,以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二款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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