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居民自建房需辦理宅基地使用證,包括調閱宅基地副本、申請補辦宅基地并辦理補證手續,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需向縣級政府提出登記申請,獲得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
法律分析
農村戶口的居民在自建房時,如果沒有宅基地使用證,需要盡快到相關部門去辦理。
(一)到縣級國土分局辦公室調閱宅基地副本(復印件);
(二)由戶主申請補辦宅基地,申請書由村委會簽署意見并加蓋村委會公章;
(三)攜帶本戶戶口簿、身份證,到國土分局辦理宅基地補證手續。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拓展延伸
農村宅基地確權:如何辦理合法權益證書?
辦理農村宅基地的合法權益證書是確保農村居民享有土地使用權和合法權益的重要步驟。首先,申請人需要準備相關材料,包括宅基地的權屬證明、身份證明、土地規劃用途等。然后,前往當地農村土地管理部門或村委會辦理申請手續,填寫申請表并繳納相關費用。接下來,土地管理部門將進行審查和核實,并進行現場勘察。一旦申請被批準,申請人將獲得合法權益證書,證明其對宅基地的合法權益。辦理合法權益證書有助于保障農村居民的土地使用權,提高農村宅基地的規范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結語
農村居民自建房需辦理宅基地使用證,確保合法權益。需調閱副本、申請補辦、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到國土分局辦理手續?!锻恋毓芾矸▽嵤l例》規定,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需登記申請,獲得所有權證書。辦理合法權益證書有利于保障土地使用權,提升宅基地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產交易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三十八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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