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1、法律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民事權利能力是法律確認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自然人只有具備了民事權利能力,才能參加民事活動。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是自然人獲得參與民事活動的資格,但能不能運用這一資格,還受自然人的理智、認識能力等主觀條件制約。有民事權利能力者,不一定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3、行為內容合法。
4、行為形式合法。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第一百三十四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于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單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行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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