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勞動合同只有簽名和手印有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可以約束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同時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在合意的前提下簽署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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