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服刑人員的婚姻自由權雖并未被剝奪,可以結婚。應該注意的是,服刑人員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應當親自去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以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地的登記機關。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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