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既遂一般要對首要分子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者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糾集三人以上的才構成本罪,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鬧事引得眾人圍觀起哄的,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條 第一款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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