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退款協議需寫明,退款的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被退款人的基本信息;退款的原因;退款的金額;退款的時間和方式;以及具有當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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