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被拘留的人訊問的期限是怎樣的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訊問的期限: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2、檢察院,刑訴第一百三十三條自拘留后次時起24小時以內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打架輕傷刑事拘留期限是怎樣的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2、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
4、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大家通過閱讀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打架輕傷刑事拘留期限是怎么樣的這個法律問題。聚眾斗毆等行為如果情節惡劣是很有可能構成犯罪行為的。 該內容由 趙政闊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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