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根據案件情況復雜程度決定時間。2、一般情況下,簡易程序(一名法官審理)的審限是開庭后2個月左右的時間下判決書。普通程序(單訴3名以上法官審理)的審限是開庭后5個月左右的時間下判決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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