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注銷后身份證當然還是能用的,身份證和戶口的注銷之間并不沖突。身份證失效的情況除非是身份證過期,就算是自己的身份證不小心遺失了,已經在派出所辦理的掛失,但是遺失的身份證還是有效的,這是在設計身份證的時候的技術缺點,戶口登記和身份證的效力沒什么關系的。
一、換領身份證回執單丟了
1.可以帶上戶口簿去取身份證。
2.你可以提前兩個月去辦理就行了,續辦時不會收回舊身份證;當你領取新身份證時,舊身份
證要由公安機關收回銷毀。過期補辦會影響你的工作和生活。
3.根據公安部的通知,長期外出人員可由家屬代辦二代身份證。第二代身份證過期前三月,須
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科續辦,憑補辦證明也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大概三天
可以出來。因你是過期補辦,需要電子照相,還是得親自回去,兩個月就能拿到新身份證了。
二、一人有兩個戶口注銷需要什么手續
一人有兩個戶口注銷需要寫申請,寫清楚農村的戶口上的名字和身份證號及城鎮戶口的名字和身份證號,要保留哪個戶口和注銷哪個戶口,把情況說明,然后復印兩邊的戶口和身份證。1、本人必須寫一個注銷該戶口的報告(說明原因);2、到該戶口所在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單位簽署注銷該戶口的意見(蓋公章);3、到該戶口所在派出所領取填寫注銷戶口審批表;4、到該戶口所在公安局辦理注銷該戶口審批手續。5、該戶口注銷后通過本人申請、社區(村)或者單位簽署意見,公安局派出所或者當地公證處證明,到原注銷戶口有關的資產或者保險部門辦理資產和保險轉移手續。
三、身份證掛失后又找到了能辦銀行卡嗎
可以的。目前我國的身份證并沒有掛失這一說。你所謂的報案掛失,只是需要重新補辦。如果之前的身份證找到了,并且還在有效使用期內,還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公民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身份證后,其行為本身就已向公安機關告知了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戶口管理條例》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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