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撥打當地工商部門投訴電話,與經營者協商解決,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解決消費爭議的途徑有五種,這五種途徑任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一)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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