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十一條 工會協助用人單位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十二條 工會會同用人單位加強對職工的思想政治引領,教育職工以國家主人翁態度對待勞動,愛護國家和單位的財產;組織職工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勞動和技能競賽活動,進行業余文化技術學習和職工培訓,參加職業教育和文化體育活動,推進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和勞動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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