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一)變更:
1.在客票有效期間內免費辦理變更相同始發地至到達地的航班或日期,變更航班日期范圍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變更一次,免收變更手續費。
2.若未確定新的旅行時間,須先在上述時間內取消座位,待確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在客票有效期內辦理變更手續。
(二)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內辦理退票,可至原購票渠道免費辦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
2.已按上述免費辦理變更手續,可在辦理變更后7天內提出退票申請,免收退票手續費。
(三)不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退改手續。
【法律依據】: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二十一條 由于承運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內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內要求退票。旅客要求退票,應憑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機聯”和“旅客聯”辦理。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發地、終止旅行地的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售票處辦理。票款只能退給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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