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于旅客原因、東航原因或天氣等原因,旅客在購票后,沒有在客票有效期內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要求退還部分或全部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以及相關燃油附加費和機場建設費。
自愿退票:旅客由于本人原因,在客票有效期內不能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而要求辦理退票手續。. 非自愿退票:由于航空公司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承運旅客,旅客要求辦理退票手續。
法律依據: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 第二十一條 由于承運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內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內要求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應憑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機聯”和“旅客聯”辦理。
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發地、終止旅行地的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售票處辦理。
票款只能退給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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