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違約責任
1、合同解除的前提條件是合同有效。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談不上解除問題。
2、合同解除后,當事人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合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3、合同解除后,當事人能否主張違約責任應分情況而定。當事人就合同解除達成的協議屬于當事人對原合同解除相關事宜而簽訂的新的合同,是對原合同權利義務、債權債務關系的全面清理,當事人不得超出該合同解除協議的內容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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