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有沒有規定非機動車不能逆向行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已經明文規定了“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對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輛,交通管理部門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給予處罰。對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擔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于2004年4月28日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家法規,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計8章115條。2017年10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87號國務院令,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進行了修改。這樣說理解嗎? 該內容由 楊振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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