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傷傷殘等級鑒定以勞動能力鑒定、醫療依賴、生活自理障礙、器官損傷、功能障礙等相關內容為標準并以此來進行劃分傷殘等級。根據條目劃分原則以及工傷致殘程度,綜合考慮各門類問的平衡,也會適當考慮由于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將殘疾級別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十級工傷鑒定標準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如符合有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并伴神經刺激征者;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指端植皮術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等條件,也可鑒定為十級工傷。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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