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關于拖欠工資的規定在今年并無更新。用人單位有著必須按時按量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將會受到一定的懲罰措施。其中關于支付工資的時限,用人單位需要在自然月結束的三十日內支付工資,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的事件。不可抗力一般包括自然災害、戰爭等。如果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可以向相關機構提出,由相關機構責令單位進行整改。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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