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中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及起付線規定。住院報銷比例根據醫院級別和費用額度分級支付,退休人員享有額外5%的支付比例。住院報銷起付線分別為一級醫院2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800元。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根據甲類和乙類慢性病分類,支付比例分別為85%和80%,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特定病種享有額外支付比例。乙類慢性病起付線標準為300元。醫保報銷最高限額為25萬元,根據工資水平和基金收支狀況適時調整。
法律分析
五險中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住院報銷比例
1.一級醫院,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級醫院,起付標準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3.三級醫院,起付標準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4.退休人員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礎上再提高5%。
二、住院報銷起付線
1.一級醫院200元;
2.二級醫院500元;
3.三級醫院800元;
4.惡性腫瘤患者,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多次因放、化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只扣一次起付線。
三、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
門診慢性病分為甲類慢性病和乙類慢性病。
1.甲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85%支付。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衰竭期)患者的門診血液透析費用、腹膜透析費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環孢素A的費用在上述基礎上再提高十個百分點。
2.乙類慢性病起付線標準:300元。乙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線標準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個醫療年度(或有效期)內不能超過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
3.參保人員可同時認定兩種乙類慢性病,并按最先認定的雙病種管理,每個病種單獨計算起付線。慢性病病種的認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額將根據統籌基金收支狀況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適時調整。慢性病鑒定標準、細則及程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四、醫保報銷最高限額
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用、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不能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根據職工工資水平和統籌基金的收支狀況,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適時調整。
結語
醫保報銷比例及限額根據醫院級別和費用標準進行劃分,退休人員可享受更高比例。住院報銷起付線分別為一級醫院2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800元,惡性腫瘤患者只扣一次起付線。門診慢性病分為甲類和乙類,甲類患者費用按85%支付,乙類患者費用超過起付線部分按80%支付。每個醫療年度內,住院及慢性病門診費用累計不超過25萬元。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收支狀況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八條 本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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