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對開發商征收的增量空置稅。對竣工驗收后開始銷售的商品房,超出30%的空置部分應征收空置稅。2、對擁有多套房屋居民征收的存量空置稅。存量住房可仿照一些國家通過水、電、氣、暖的使用情況來判斷,如平均實際使用量為應用量的1/4、1/5,即可認定為空置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劾U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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