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案件一審按簡易程序三個月,按普通程序六個月,二審三個月,總計三至九個月。如首次離婚訴訟被駁回,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等待六個月方可提起第二次訴訟。若需兩次訴訟方能離婚,整個過程將耗時一年半至兩年。
法律分析
因家暴起訴離婚,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
拓展延伸
家暴離婚案件審理時間長短與影響因素
家暴離婚案件的審理時間長短受多種因素影響。首先,法院的工作負荷和案件數量會對審理時間產生影響。如果法院忙碌且案件積壓,審理時間可能會延長。其次,案件的復雜性也是影響審理時間的因素之一。如果案件涉及到復雜的家庭關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審理時間可能會相對較長。此外,當事人的配合程度和律師的辯護能力也會對審理時間產生影響。如果當事人積極配合法院調查,提供充分的證據,案件審理可能會更加迅速。最后,法院的審理程序和法官的工作效率也會對審理時間產生影響。綜上所述,家暴離婚案件的審理時間長短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受多種因素綜合影響。
結語
家暴離婚案件的審理時間長短受多種因素影響。法院工作負荷、案件復雜性、當事人配合程度和律師辯護能力等都會影響審理時間。在一審期限為3-6個月,二審期限為3個月的情況下,若需要提起第二次訴訟,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需等待六個月。因此,從頭到尾,家暴離婚案件可能需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的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審理時間還受法院工作負荷和案件復雜性等因素的綜合影響。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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