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東投資不足處理的方式:應當敦促該股東按照約定期限補充出資。若該股東為發起人的,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若該股東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有限公司責任公司法人將公司注銷,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如何處理
公司注銷股東是不用承擔連帶責任的。公司是獨立法人,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但股東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公司注銷登記的,對公司債務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公司注銷股東是不用承擔連帶責任的。公司是獨立法人,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但股東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公司注銷登記的,對公司債務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者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設立有限公司應當有多少股東,法律規定是什么
關于有限公司人數,并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對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人數,有相關規定。具體為:《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豆痉ā返诙龡l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豆痉ā返诙龡l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豆痉ā返诙臈l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股東人數規定
公司法對股東人數的規定的如下: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為一人;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為五十個以下;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公司法對股東人數的規定的如下: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為一人;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為五十個以下;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豆痉ā返诙臈l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第五十七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法律規定股東如何處理合同糾紛
股東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處理:1、股東自行協商。達成和解協議;2、由第三方調解處理;3、申請仲裁;4、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支持達成調解協議或者調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決?!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九十五條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第九十六條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愿,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股東大會通過違反法律規定的決議,如何處理
股東大會通過決議違反法律規定的處理:1、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的無效,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2、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規定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該內容由 竺雷興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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