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扣了12分在十五日內考完科目一就可以。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一次性扣除12分的交通違章行為包括:
1、超速50%以上,直接扣12分并且吊銷駕駛證
2、開車上路沒有懸掛機動車車牌號的行為,直接扣12分
3、在高速上停車掉頭或者倒車的行為,直接扣12分
4、酒駕沒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直接扣除12分
還有很多直接被扣除12分的違章行為,扣分后要及時去車管所處理并且報名參加科目一的理論知識考試,成績達標后就可以拿到新的駕駛證了,但是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科目一的考試或者沒有處理違章的行為,車管所是可以吊銷駕駛證的。
【法律依據】:
《公安部關于修改的決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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