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駕駛證扣分,只是對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目前不會影響公務員考試。 駕照扣分的影響是:如果在一年內駕照扣分滿12分,必須到發證車管所報名重新學習,并參數科目一的考試,合格后,會在下一個計分周期開始時分數清零。 根據駕照的發證日期,如2012年6月1日,到2013年6月1日為一個計分周期,這一年的計分周期內,如果駕照有效分數為12分,違章扣分在這一年內不被扣12分滿分,就能繼續開車,如被扣超過12分,那么必須到發證車管所報名重新學習,并參數科目一的考試,合格后,會在下一個計分周期開始時分數清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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