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駕駛證扣分需要帶行駛證。辦理駕駛證扣分需要準備的證件包括:違章車輛的行駛證、違章駕駛員的駕駛證和違章駕駛員的身份證。
辦理駕駛證扣分的注意事項:一、不可以代辦,必須違章駕駛員攜帶本人身份證親自前往交警隊辦理。二、每一輛汽車可以使用三個駕駛證供其扣分,對在一年內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或者3名以上的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暫停其違法處理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第六十六條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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