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協議離婚程序如下:
1、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寫成離婚協議書。
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經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沒有撤回申請的,經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為自愿離婚的,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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