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認定淫穢物品時,應當與有關人體的科學著作以及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區別開來,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一、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例如有關人體的生理解剖知識、生育知識以及其他有關性知識、性道德、性病醫學的著作。二、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作品。例如有藝術價值的裸體繪畫、雕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