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要求包括施工單位提交驗收報告、自檢整改、組織自檢、負責驗收等。工程質量對工程安全和經濟損失至關重要,必須符合標準和竣工條件。施工質量控制涉及方法、機械設備和環境因素的控制,施工方案的正確性關乎進度和質量。施工質量的基本要求是符合相關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
法律分析
工程質量要求包括以下內容:
1、施工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交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2、自檢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報告;
3、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檢;
4、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負責主體結構及建筑節能分部工程的驗收。
5,工程質量對于一項工程來說十分重要。工程投入使用之后,如果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就很有可能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導致經濟的損失,甚至人員的傷亡。因此,施工過程中各單位應重視工程質量,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竣工條件。
6,施工質量控制包含方法的控制、施工機械設備選用的質量控制、環境因素的控制。方法控制,包含工程項目整個建設周期內所采取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組織措施、檢測手段、施工組織設計等的控制。施工方案正確與否,是直接影響工程質量控制能否順利實現的關鍵。往往由于施工方案考慮不周而拖延進度,影響質量,增加投資。
7,施工質量要達到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建成的工程實體按照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檢查驗收合格。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
結語
工程質量是一項十分重要的要求。施工單位應及時提交質量驗收報告,并在自檢過程中發現問題后立即整改并提交竣工報告。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應對主體結構和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進行驗收。工程質量對于工程的安全和經濟都至關重要,施工過程中各單位應高度重視,確保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和竣工條件。施工質量控制涵蓋方法、設備選用和環境因素的控制,施工方案的正確性對質量控制至關重要。施工質量驗收應符合國家標準和相關規范的要求,以及勘察、設計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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