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梢噪p方同意,也有可能一方不同意。如果雙方都同意,可以一起到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則您應當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時,如果對方不同意,一般第一次不會判決離婚,需要等判決書生效之日后過六個月,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程序同第一次起訴離婚,那么這一次起訴,判離的概率就會比較大了。
一、一般離婚官司要多久
對于起訴離婚案件,如果按照簡易程序進行,則需要三個月;如果按普通程序,審限是六個月,二審審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離婚,法院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需要等判決生效后六個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訴訟。
二、起訴離婚多久受理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情況下都會判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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