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性行為的犯罪定性與自愿、年齡有關。男性未滿14周歲且雙方自愿不構成犯罪,女性已滿14周歲且雙方自愿也不構成犯罪。對于男童,無論自愿與否,行為人明知其未滿14周歲仍發生性關系構成猥褻兒童罪;對于女童,行為人明知其未滿14周歲且無論自愿與否,發生性關系均構成強奸罪。若行為人不知對方未滿14周歲且雙方自愿,且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
法律分析
1.未成年人為男性,已滿14周歲且雙方自愿,不構成犯罪。2.未成年人為不滿14周歲的男童,行為人如明知其未滿14周歲仍與其發生性關系,不管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構成猥褻兒童罪。3.未成年人為女性,已滿14周歲且雙方自愿,不構成犯罪。4.未成年人為不滿14周歲的女童,行為人明知其未滿14周歲仍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構成強奸罪。5.未成年人為未滿14周歲的女童,但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知對方不滿14周歲,雙方自愿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不構成強奸罪。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性關系:法律限制與保護措施
未成年人之間的性關系涉及到法律的限制與保護措施。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性行為可能被視為違法行為。這是基于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保護其身心健康和維護社會道德秩序的考慮。法律通常規定了年齡的法定界限,超過這個界限的未成年人之間的性行為可能被視為合法。同時,法律也規定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措施,包括加強性教育、設立兒童保護機構、懲治性侵犯等。社會各界也應共同努力,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關注和保護,確保他們能夠健康成長、遠離性侵害的危險。
結語
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是法律的重要職責。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之間的性行為受到嚴格限制和保護。我們應該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確保他們能夠健康成長、避免受到性侵害的傷害。同時,社會各界也應共同努力,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關注和保護,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的環境,讓他們能夠無憂無慮地成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幼女雙方自愿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強奸罪問題的批復》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雙方自愿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