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夫妻雙方協商好了即可,隨母姓沒有法律后果,自愿行為。
一、非婚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嗎
非婚生子女是可以隨父姓的,也可以隨母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包括受父母撫養教育的權利、姓名權、繼承權等,非婚生子女可以隨自己的意愿選擇跟隨父親姓。
二、誰爭撫養權孩子就跟誰姓嗎
不是誰爭撫養權孩子就跟誰姓。原則上,子女應當隨父姓或者是母姓,特殊情況也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哪一方取得直接撫養子女的權利并不代表子女必須采用該方姓氏,二者之間無必然的因果關系。但自然人擁有姓名權,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改變姓名。如果決定變更姓名,需要到有關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三、孩子不跟父母姓的后果
(1)孩子姓氏可以隨母親姓,也可以隨父親姓,也可以不隨父,母姓,隨其它人姓。如:跟隨姥爺或者姥姥姓,跟隨奶奶姓氏等。
(2)注意:給孩子起姓名,不能有怪僻字,字典難找到的字,創造出的姓氏等,否則公安戶籍部門不會答應給孩子改姓名的。
【3】第七十六條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按照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選取。
第七十七條除姓氏外,公民申報姓名登記應當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漢字。
第七十八條公民申報出生登記的姓名應當與《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一致?!冻錾t學證明》記載的姓名不規范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告知到簽發單位換發。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