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雙方同意離婚需要的手續如下: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等材料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領取離婚證。雙方同意離婚,但不能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事項達成一致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法院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判決。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割,個人財產屬于個人。至于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會綜合考慮誰來撫養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解除婚姻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法院判決,另一種是民政部門登記離婚。然后,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事項達成一致,可以簽訂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