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判輕傷,故意傷害罪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21:13:41
是否可以判輕傷,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行為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后果,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理由是:第一,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后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后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第二,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為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為應屬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為是犯罪。第三,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鑒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
導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行為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后果,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理由是:第一,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后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后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第二,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為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為應屬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為是犯罪。第三,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鑒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行為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后果,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理由是:第一,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后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后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第二,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為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為應屬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為是犯罪。第三,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鑒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在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時,用《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來解決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問題,而在適用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時,應用《人體輕傷鑒定標準》來解決定罪問題,即傷害后果達到什么程度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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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判輕傷,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行為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后果,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理由是:第一,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后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后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第二,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為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為應屬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為是犯罪。第三,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鑒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