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可以。以下五類關鍵證據法院是會取信的:
(一)“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二)嫖娼事件被查處等,通常有派出所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三)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四)有過錯方與第三者同居地的居委會或者街道辦出具的證明,加之租房房東出具的證明雙方同居的證人證言。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一并提交法院為宜;
(五)捉奸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取得,但要注意合法性,不能侵犯隱私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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