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員得癌癥可以長期休病假嗎
《公務員法》沒有對公務員病假做明確的規定,一般的病假,以醫院的證明為準。但是對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以及對公務員的辭退有明確規定。國家公務人員工作時間越長,則每年休假期越多,年休假假期不得跨年度使用,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規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國家對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休假的規定: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后,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應當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個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順延相應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規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1、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2、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4、當年病假、事假累計相加超過40天。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2、3、4款其中一款規定的,則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九)年休假待遇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二、在職公務員癌癥最多可以休多久
根據查詢相關官方網站信息顯示,公務員患癌癥可以請假,工資照常發放。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具體信息可以查詢/咨詢當地有關部門獲取第一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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