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一、交通肇事賠償標準
1.對于受傷者本人的賠償:搶救治療費用、繼續治療費、輔助器械費、康復費、誤工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護理費、精神撫慰金、傷殘補助金等等;
2.對于受傷者親屬的賠償:交通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有可能面臨著三種責任:
1.民事責任?!兜缆方煌ò踩▽嵤l例》第九十二條規定,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責任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的全部責任,其實就是賠償責任。交通事故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交警隊難以劃分責任,首先推定逃逸者有過錯,承擔全部責任。若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責任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的側重點不在于告訴你逃逸也有可能減輕責任,而是要加重逃逸者的舉證責任,要求其自身取證,證明“對方有過錯”;
2.行政責任?!兜缆方煌ò踩ā芬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這是行政方面的制裁,不論后果大小,只要逃逸,終生禁駕;
3.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犯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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