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有戶口本 的,屬于手續不全,不能協議離婚。 2、協議離婚時,需要到夫妻一方 戶口所在地 的民政局 婚姻登記處 辦理離婚登記 。 3、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員需要查驗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后才能辦理。沒有戶口本的,屬于手續不全,不能辦理離婚登記。 4、建議 到戶口所在地 的派出所 補辦戶口本 后,再到 民政局辦理離婚 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 離婚協議書 。
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 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 離婚協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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