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三包退換貨規定是:自商品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退貨;自商品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換貨。商品三包是指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
一、實體店可以7天無理由退貨嗎
實體店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目前我國實體店的售后服務執行“國家三包規定”,即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有額外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除非商家承諾,否則沒有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退貨?!断M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只適用于網購,而不適用于實體店。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于質量問題是如何賠償
質量問題的賠償如下:
1、消費者可以退貨或者要求更換、修理,運費由經營者承擔;
2、如果造成人身、財產損害,可以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賠償范圍包括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殘疾賠償金等;
3、如果經營者是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還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后,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向消費者協會、行政機關投訴或申訴的有效時間,法律、法規已作具體規定,即在發生爭議后2年內。但是,消費者如何與商店發生爭議后,應及時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不要拖得時間太長,因為,時間一長便可能發生證據丟失的情況。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時間長了,很難鑒別其質量問題。特別是實行“三包”的商品,一旦過了“三包”期會增加解決爭議的難度。所以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消費者應及時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三、商家未盡告知義務要賠償嗎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知情權,在消費者選購時有義務告知,并在單據上注明,以避免發生消費糾紛。商家沒有盡到提醒和告知義務,對于消費者的選擇失誤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断ā返诎藯l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為此提醒廣大經營者,在銷售商品特別是新產品時,要把產品的性能及注意事項,向消費者告知清楚。同時,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物品時要細心些,可以向經營者詢問清楚,主動索取購物憑證,并妥善保管,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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