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二者有沖突嗎?
沒有沖突,產假工資是指,職工在休假期間,企業或單位正常為職工發放的工資,支付方為用人單位。生育津貼是指職工在工作期間所繳納的生育保險符合享受津貼標準后,在休假期間即由社保機構提供職工生活費用。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領取事項:有些人以為產假期間,既可以領取工資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其實,如果女職工在休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高于她的平均工資的話,那么企業或單位即可不用向其支付產假工資。如果低于,則需要進行補差額。另外,對于未給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或者沒有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準的,職工由權利要求單位或企業支付其產假工資。
發了產假工資生育津貼嗎
發了產假工資是沒有生育津貼的,兩個不能同時領取。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支付。
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一樣嗎
我國的生育津貼原稱產假工資,但為了與國際通用術語銜接,1994年改稱生育津貼。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生育津貼;而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仍按本人生育前的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產假工資”形成了“雙軌”制。女職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補貼等生育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無須再支付生育期間的產假工資。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一樣嗎
我國的生育津貼原稱產假工資。為了與國際通用術語銜接,1994年改稱生育津貼。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生育津貼;而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仍按本人生育前的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產假工資“、形成了雙軌”制。女職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補貼等生育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無需再支付生育期間的產假工資。2001年11月1日開始施行《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后,企業只要按規定額繳納了生育保險費,女職工生育后的法定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所以生育津貼實際上就是以前所說的產假工資。該辦法規定了從業婦女可以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兩項待遇,其中生育生活津貼的標準是以本人當月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計發的,順產一般為繳費基數3個月,晚育、難產的還可另增半個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男的有生育津貼嗎
有。不過,男職工享受生育津貼是需要條件的:1、男職工應該符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條件。2、男職工的用人單位為男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用的事件連續超過了十個月。3、配偶并沒有上生育保險,也就是說女方的單位并沒有繳納生育保險費,或者是女性沒有工作。4、男職工配偶是城鎮戶口的,須提交失業證或居住地居委會的無工作單位證明和經辦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是農村戶口的,須提交其居住地村委會出具的無工作證明和規定的相關資料。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七條 該內容由 王祖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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