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是違法行為,如果造成他人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人身攻擊人身攻擊人身攻擊能定罪嗎?
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是違法行為,如果造成他人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人身攻擊人身攻擊可以定罪嗎?
法律分析:如果確定進行了人身攻擊,要根據具體情節和攻擊后果,依法處理違法行為者。民事賠償、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人身攻擊別人可以報警嗎?
受到人身攻擊可以報警。根據法律規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 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 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人身攻擊可以報警嘛?
受到人身攻擊可以報警。根據法律規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 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 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辱罵他人算人身攻擊嗎?
辱罵算人身攻擊。辱罵他人的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如果罵的內容屬于虛構,可以構成侵犯名譽權,能構成誹謗或者侮辱,可以起訴到法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該內容由 張嬌嬌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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