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權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專利權人為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公民的,其授權委托書需在中國公證處進行公證或在其所屬國、所屬地區進行公證后,再在中國進行認證。
2、民事訴訟狀;
3、如果專利權人覺得有必要對侵權人的侵權證據進行訴前證據保全,需提交證據保全申請;
4。如果專利權人覺得有必要對侵權人的財產進行保全,需提交財產保全申請,并繳納相應擔保金;
5、專利權人的權利證明,主要包括:專利權證書,包括授權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附圖。該專利權如經歷無效或撤銷程序,且對專利文件進行了變更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行政審查決定。如果是實用新型專利,則需要提供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證明該實用新型具有專利性的檢索報告;專利仍在有效期的證明,如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獨占實施許可權人與專利權人作為共同原告一同提交侵權訴訟的,還應當提交獨占實施許可合同。
6、被告實施侵犯專利權行為的證據,主要包括:侵權人生產、銷售的被控侵權產品,即侵權行為的直接證據;如因客觀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權產品,則可以先提供諸如被告在報刊上刊登的銷售其產品的廣告,與他人簽訂的買賣合同等間接證據,再以其他方式獲得侵權的直接證據;被控侵權產品的銷售和使用者明知該產品是侵權產品而仍然進行銷售和使用的證據;原告就被控侵權產品與權利人專利權利要求書進行的對比,說明其技術特征如何落入了權利人專利的保護范圍,從而構成對權利人專利權的侵犯。
有關侵權人情況的證據,包括:侵權人確切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注冊資金、人員數、經營范圍等情況,如果侵權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
一、專利侵權訴訟舉證的技巧
1、侵權的證明
在專利侵權訴訟中,證據的完備極為重要。原告需要證明:被侵權的產品或方法被專利權利要求所覆蓋;被告侵權行為屬于法定侵權行為。
這方面也有一些反面的例子,由于告錯了對象,導致訴訟中的被動。如美國一家知名的日用化工企業,其專利是洗滌液包裝瓶的外觀設計,被告辯稱包裝瓶是外購的,而被告銷售的是瓶中的洗滌液,不應作為侵權的主體。據此,法院認為被告不存在法定的侵權行為,原告被迫與被告和解。
2、專家意見
在專利訴訟中,北京法院和外地法院對專家意見的依賴程度有明顯的差別。在涉外專利侵權訴訟中,外地法院一般要指定專家鑒定機構,對涉案專利進行比對、鑒別;而北京法院更重視當事人的自述,如果當事人能把技術說清楚,通常不需要專家提供意見,更接近當事人主義。
3、訴前禁令
幾乎所有的專利權人都非常關心訴前禁令的問題,因為訴前禁令的效力非常強,幾乎所有的專利權人都希望通過訴前禁令的方式使侵權人訴前停止侵權行為。要申請訴前禁令,必須具備兩個條件。首先,侵權的證據必須是確鑿的,清楚的;關于侵權的判定也必須是明顯和有說服力的。另外還要有證據證明,如果不采取訴前禁令,會有無法彌補的損失。多數案件難以滿足后一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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