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擔保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8條的規定,被處罰人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所提出的擔保人應具備下列四個方面的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擔保人與被處罰人所涉及的治安案件沒有任何利害關系,即擔保人不是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也不是本案的證人、被害人等。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跋碛姓螜嗬?,是指擔保人依據憲法和法律享有下列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叭松碜杂晌词艿较拗啤?,是指擔保人未受到任何剝奪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處罰,未被采取任何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強制措施或者未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即未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勞動教養等。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這是指擔保人在被處罰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的住所。暫住人口或者其他流動人員不能作為保證人。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坝心芰β男袚Ax務”,是指擔保人的年齡、體力與智力等條件能夠保證其履行擔保義務,如擔保人必須達到一定年齡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擔保人的智力正常、擔保人的身體狀況能夠使其完成監督被處罰人行為的義務等。
綜上所述,法律中有所規定。行政拘留擔保人一般是與本案無關的第三人,并且是在當地有固定的住所以及年滿十八歲及可以承擔完成民事能力的類型。這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該內容由 馬長均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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