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壓工資辭職不給的解決方法如下:
1、先找到單位人事部門和財務部門,持離職證明文件要求發放應發而未發的工資;
2、單位無理拒付,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關申請勞動仲裁;
3、不服仲裁結果,可向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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