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就目前的法律來看,法律僅僅就對身體的侵犯也就是“熱暴力”加以規定,對傷害家庭成員身體的行為加以懲治,但是卻沒有明確對“冷暴力”加以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三條 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履行家庭義務。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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